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商业银行已审批通过“白名单”项目贷款金额9350亿元

发布日期:2024-07-25 10:33    点击次数:188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商业银行已审批通过“白名单”项目贷款金额9350亿元

  5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运行情况。

  据肖远企介绍,金融监管总局指导商业银行积极与城市协调机制对接,要求这些银行建立总行、省分行、二级分支行以及经办行四级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形成从总行到省里、到地市、到经办行的四级联动快速响应机制,采用“评审合一”等模式最大程度缩短业务办理时限。自今年1月份,金融监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以来,截至5月16日,商业银行已按内部审批流程审批通过“白名单”项目贷款金额9350亿元。

  肖远企表示,在推进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过程中,金融监管总局要求主要商业银行都成立工作专班,由行领导牵头,相应部门比如客户营销、授信审批、风险管理等部门都作为成员,形成工作合力。优化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适度下放审批权限,加快放款速度,在项目准入、评级、授信、贷后等方面都可以单独管理,允许单列授信额度。对于不同所有制房企的“白名单”项目一视同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新增贷款、存量贷款展期,以及发放并购贷款等多种方式予以融资支持。贷款金额要与项目建设周期匹配,要覆盖项目建成交付的资金缺口,推动项目竣工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白名单”项目要单独建账核算,封闭运作管理,项目间资金不混同,项目资金严禁挪作他用,确保资金用于保交付。商业银行要严格审查信贷资金用途和流向,与借款人约定在贷款银行开立项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项目资本金、贷款发放、支付支用、贷款偿还等通过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办理。“白名单”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应开立在主办银行。

  “近期,我们还要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 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建立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继续坚持因城施策,以城市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全力支持应续建项目融资和竣工交付,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肖远企透露说。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过去一段时间以来,房地产行业销售下滑,其他融资渠道减少,但银行对房地产行业融资保持了稳中有增的趋势。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2.8万亿元。对个人发放的按揭贷款一季度末余额为38.3万亿元。经营性物业贷款、并购贷款、住房租赁贷款余额为3.3万亿元。一季度末,银行持有的房地产企业债券余额为4282亿元。一季度末,建筑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0%。

  肖远企表示,接下来将继续落实好“金融16条”,稳定房地产资金投放,保持房地产融资稳中有升。一方面支持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截至3月末,房地产开发贷款展期余额同比增长147%,对存量的房地产贷款继续延长贷款期限。另一方面,积极做好房地产新增信贷投放。今年一季度,商业银行新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9636亿元,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万亿元,比去年第四季度均有较大增长。首套房贷、二套房贷平均利率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43个百分点和0.75个百分点。

  此外,肖远企表示,还要建立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要求金融机构针对新变化、新特征,在产品开发、审批流程、风险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方面升级改造,提供更加契合新模式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房地产融资和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